多年来,方同华数次被国家、省、地、市各级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曾被推选为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大代表、特等劳动模范;
2002年,被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创业明星”称号
2003年,被黑龙江省授予“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被民进中央推选为中央联络委员会委员、民进黑龙江省委副主任委员;
2010年,黑龙江县域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
2012年,当选黑龙江省劳动模范;
2013年,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4年,中国中药协会中药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6年,上市公司董事长奖。
2017年,被中国民主促进会黑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为民进黑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