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2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均应符合本文第二大点的规定。
二、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
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
3.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本文第二大点第3点和第5点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三、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2.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3.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四、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五、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六、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七、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八、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九、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