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合同无效,人与被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2.人与被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人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人以被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引起的债务纠纷由被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并且,被企业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5.相关部门有权没收所得收益,并有权就行为对人、被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等级或吊销证书。
那么,建筑工程转让风险如何防范和降低呢?我们为您总结了6个小方法。
六种方法
1.对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要求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人提供履约担保。
2.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被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企业的自有项目。
3.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的企业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
为工程款的专款专用,有效避免劳资纠纷、材料款纠纷等,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5.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被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2)完善劳务管理。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
6.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工程竣工后,被单位可要求单位将竣工的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并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