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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未缴纳五险一金的,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7-06-05 14:11:15 已帮助:192人 来源: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给部分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请问这部分员工的工资薪金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回复:
  属于本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允许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政策解析:
  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解析:企业需健全工资薪金制度,并在制度中规定好岗位工资标准、绩效考核制度、薪金发放流程、薪金调整依据等;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解析:工资报酬总额不但是在数量上要合理,而且还要考虑对比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解析:制定的基本工资应与岗位相对应,同时奖励都要与相关的考核相结合,工资薪金若有调整,需公司内部会议通过,并对工资调整的原因与调整幅度有合理解释;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解析: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的条件之一是应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但不是所有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都能税前扣除;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解析:该条款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有的企业人为地将工资拆解成为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达到少缴个税的非法目的,这种工资总额就不能作为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
  备注:参见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实务提醒:
  (1)建议企业制定成文的工资薪金管理制度;
  (2)平时工资的调整须有会议记录;
  (3)完善好日常职工上下班考勤记录等;
  (4)切记不要人为编造员工名册;
  (5)要注意工资表上的员工均要在个税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
  (6)同时特别提醒大家:
  随着金三系统的深入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大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企业依法为职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并依法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必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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