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2017-08-14 10:01:00
师资介绍
我校特聘武汉科技大学物业管理类考试培训教师授课,2007年底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师资认定考试并取得物业管理师师资资格,能有效把握考试出题方向。(2007年底唯一一次全国物业管理师师资认定考试,全国取得师资资格的只有100多名,而湖北省仅有12位。)我校教师不仅是重点大学授课老师,且取得物业管理师师资资格。
教师在2010年届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培训中把握考题精髓,有丰富的考前辅导经验,在我校历届物业考前培训中受到所有学员的一致好评!我校将继续聘请这些专家教授承担我校的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工作。
考试介绍:
《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公司,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物业管理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代表了当今国内物业管理专业认证的最高水平,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物业管理师证书已成为物业管理人员执业、任职、求职的资格凭证,物业管理师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才的主要依据,国家承认,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职业已进入国家准入制度。每年的10月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考试科目: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经营管理》。其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均为2.5小时,《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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