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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注意:消防考试千万不要这样做,会影响考试成绩

发布时间:2019-01-02 13:48:43 已帮助:358人 来源:郑州优路教育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于11月10日开始,各位考生即将走入考场,心情如何呢?一级消防工程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即将关闭,小编提醒各位考生:要及时打印准考证。为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优路教育整理了消防考试中违纪行为及对应处理方法,供各位考生参考。

  1、一般违规行为

  (1)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3)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8)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9)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10)其他。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严重违纪行为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6)其他。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若有上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特别严重行为

  (1)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替考: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4、终止考试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应试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

  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各位考生: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发现有作弊行为,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大家切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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