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
授课机构: 武汉华鼎时代教育
上课地点: 天河校区
开设班型:早班,晚班,周末班
考试介绍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报考条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时间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根据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通知,2016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为2016年1月12日-1月31日,考生可以按照医学教育网同步开通的护士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将于2016年1月13日-2月1日进行。
考试科目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2016年护士资格考试确定北京、上海、江西、浙江、江苏、新疆兵团、湖南、湖北、吉林九个地区为人机对话试点,考试时间为5月28、29日;其余地区人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14日。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学校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