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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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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 青岛鲁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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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2018-04-20 19:46:54

消防工程师

   课程介绍:


  消防燃烧学、建筑设计原理、通风与排烟技术、建筑消防给水工程、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与施工、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技术、消防技术装备等。

  就业范围,

  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智能大厦、工厂消防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消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

  

      报考一消条件


  长期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下列级别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

  1、学历与职业年限: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的;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

  2、专业水平与业绩:

  (1)在消防技术岗位上获得国务院或省部级津贴的;

  (2)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且排名前7位的;

  (3)主编或参编消防技术类专著,并有统一书刊号出版,且本人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的;

  (4)主编或参编2部以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

  (5)撰写消防技术论文,并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且作者排名第1位的;

  (6)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5个以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咨询、评估的;

  (7)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以上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火灾风险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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