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2018-04-22 15:30:08

课程介绍:
监理工程师是注册管理制度,只有拿到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经过注册方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工作依据
⑴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
⑵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⑶和铁道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⑷审核合格的施工图;
⑸建设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
⑹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季度和年度建设计划、变更设计、环保等全部技术管理文件;
⑺指挥部有关建设项目的文件、规定,指挥部、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参加的联席会议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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