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安监局关于高处悬挂作业建筑物表面清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通告为加强本市高处悬挂作业建筑物表面清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从事高处悬挂作业建筑物表面清洗业务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
1、《天津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3、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复审人员不需要提交);
4、本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参加考试日期6个月内体检证明(可以使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体检表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5、一寸白底(着非红色上衣)彩色标准证件照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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