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骤
1、初次资格认定的,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评审的,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需用A4纸双面打印);
2、信息录入表;
3、贴相片页;
4、个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鉴定表;大专以上学历提供验证证明(核对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
6、员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员级评审助理级的需附);
7、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8、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的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评审的要提交);
10、驻店药师需提供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2008年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尚未正式下发,请耐心等待,并留意我局网站,或参照《关于做好2007年深圳市医药专业高、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初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对象,是指在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申报医药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审、认定评定提交材料:参加我省医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